百善孝为先,孝为德之本。行孝不能等,行善不能等。我院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3年多以来,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情操、胸怀、认知和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和进步。我院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重真抓实干。身为人师的教师更要率先践行孝道。2016年8月我院出台[31]号文件,在孝敬父母方面规定:教职工每月按时给父母寄生活费,常回家看父母,给父母买礼物,关心父母的近况,时时处处尊敬父母,自己的孩子自己带,不给父母增加负担,如果父母帮带孩子,自己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等。
该举措实行几个月来,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响应。他们认为这些举措是子女应该做的,有学校的要求和监督,自己坚持得更好。自己能力所能及地孝敬父母,感到很开心,父母也很欣慰。正如《百孝篇》所言:孝子能把父母孝,下辈孝儿照样还。身教大于言教。中华传统美德的弘扬就是要靠身体力行地代代传承。正如我院院长所预见的,此项举措坚持下去,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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