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院[2016]18号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术管理,完善学术工作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我院教学、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体现“专家治校”的管理思想,充分发挥专家在学校管理、师资培训、教育教学、学术研究等多方面的指导作用,特组建第三届学术委员会,负责学院学术咨询、指导等工作。
一、学院学术委员会具体规定如下:
1、学术委员会委员每届聘任期限为两年,由学院颁发聘书,如委员任职期间岗位发生变动,可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后予以调整。
2、学院学术委员会一般每学期举行一次全体会议,有重大活动时也可临时召开学院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
二、学院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1、学术委员会主任: 关祥祖(院长)
2、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潘琼(常务副院长)、关汉文(副院长)
3、学术委员会秘书长:韦锋(东校区教务处长)、李艳强(西校区教务处长)
4、学术委员会委员
曹春梅 戴 娟 戴凤芝 杜映荣 樊志香 盖建华 高 敏 何文波 阚瑞媛 李艳仙 李亚明 刘 静 刘世刚
吕宝珍 罗 缨 马润辉 阮 琼 孙耀武 宋 超 仝柱秀 王艺颖 王云晋 魏鲁刚 魏鹏飞 严淑芬 杨富松
杨晓云 杨永锐 杨 晶 姚黎清 易建文 叶 凌 张伯源 张敬学 赵静芬 赵灵灵 赵 华 周永泽 李海雯
宋超 余国珠 徐延华
学术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由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管理工作。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学术委员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