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职业技能鉴定所考试注意事项
时间:2016-11-21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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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

2、只准带墨水笔(圆珠笔)、2B铅笔、直尺、橡皮、铅笔刀入座。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按规定存放在考试指定位置。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应切断电源;
3、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退场,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
4、遵守考场规则,考试时不准旁窥、交谈、吸烟、传递物品、严禁作弊。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谈论;
5、如遇考试试卷分发错误、印刷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6、考试截止时间一到,立即停止答卷。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7、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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