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18-2019学年上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8-10-30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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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为确保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按照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学校决定在第9周至第10周开展全校期中教学检查。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二级教学单位自查

    各二级教学单位安排和组织自查,要求成立以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为成员的教学检查小组,按照下述检查内容,于第9周对所属部门进行全面检查。

    1、检查任课教师的各个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包括教学计划的执行、教学进度进展、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讲授、教案编写、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学生考勤、多媒体课件等情况;

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训大纲、实验实训指导、实习实训课堂组织、实验实训报告书写及批改、实验实训课堂教学日志、实验实训器材、耗材登记使用情况、实验实训设备维护管理情况。

    2、根据20182019学年上学期教学工作主要安排及各二级教学单位、教研室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教研室工作手册、教学文件、部门诊断与改进执行情况等材料的整理存档情况。

    3、开展课堂教学检查。为促进我校教师提高授课水平和技能,学校把课堂教学检查作为一项例行工作,贯穿每学期教学过程中。各二级教学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教学日志填写情况),包括师生是否按时上下课、学生的到课率、课堂秩序和教学组织管理等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并将检查结果按时上报教务处。

    4、组织召开本部门的教师及管理人员座谈会。要求涵盖各类教师及管理人员,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情况、存在问题、教师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新入职教师)。

    5、组织召开二级教学单位学生座谈会。要求兼顾学生的层次、年级、专业,既要有学生干部,又要有普通学生,如果二级教学单位班级和学生人数较多,建议分批召开座谈会。

各二级教学单位在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之前,请将召开的时间、地点、人数等报教务处备案,届时教务处将抽部分人员参加,请各二级教学单位务必做好两个座谈会的拍照、记录、通讯报道等相关工作。

二、学校检查

    学校成立以学院领导、教务处、二级教学单位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学校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于第10周对全校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复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课堂教学质量检查。对所检查的二级教学单位,抽查部分教师进行督导听评课,在每次听评课时,完成“云南新兴职业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检查学生到课率,抽查任课教师考勤记录以及根据学校教学日历,检查教学进度等,具体由师资科安排。

    2、教学规范性文件检查。检查教师教案、教学大纲、实训指导、实训报告、多媒体课件等规范性文件的编写和制作情况。

    3、教研室工作手册。各教研室教研教改、教研室计划等开展情况检查。

    4、科研工作检查。相关科研课题进展情况、各教师论文发表情况。

    5、教学管理情况。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计划、常规教学管理开展情况、师生反映的问题整改和落实情况。

    6、期中考核完成情况。

    7、实验实训情况。各二级教学单位实验实训室使用情况、实验实训课堂开展情况、实验实训器材、耗材使用登记情况、实验实训设备管理维护情况等。

    8、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开展工作情况。各批次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开展科研、示范课、公开课等情况。

    9、诊断与改进实施情况。教学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诊改计划、实施方案、取得成果、下一步工作设想。

   10、资料归档工作。教学文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

   11、创新行动计划推进情况。创新行动计划的方案、阶段性实施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的设想等相关支撑材料。

   12、校本教材建设情况。参与教材建设的主编、副主编、编委情况;校本实验实训指导、习题集等情况。

三、检查总结

    1、二级教学单位总结。各二级教学单位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撰写出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教师座谈会意见分类汇总报告和学生座谈会意见分类汇总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诊改意见和措施,于第1029日前报送教务处。

    2、学校检查小组总结。学校各检查小组组长召集本小组成员对检查情况进行讨论、合议,并由小组组长(或组长指定专人)将检查情况汇总、撰写小组检查报告,于11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二级教学单位、校院两级检查情况汇总后形成学校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报告,向学校汇报。

    3、对两级检查情况汇总中出现问题的部门及个人,根据《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教学管理文件汇编》、《云南新兴职业学院2018版绩效考核条例》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处罚,并将公示于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教师月考核公示栏。同时深刻反思形成部门及个人的诊断与改进措施。

    4、未尽事宜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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