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服务≠临床药学
时间:2010-12-10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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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学服务在内容和形式上与临床药学有许多相同的地方,但药学服务不是临床药学的代名词,在许多方面与临床药学有着本质的区别。
  1.临床药学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住院
患者,药学服务的服务对象是全体公众。
  临床药学是实施药学服务的一个部分,临床药学服务是临床药师的职责,是药学服务的一个环节。临床药学服务的对象大部分是住院患者,临床药师在患者用药过程中,提供全程的药学服务。药学服务比临床药学服务有更广泛的内涵和覆盖面,药学服务是由所有药师共同实施的。药学服务是药师提供给门诊和住院患者的各种形式的用药服务。
  2.临床药学强调“以
病人为中心”的治疗过程,药学服务体现“以人为中心”的指导思想。
  临床药学的工作重点是放在
药物使用的过程,着重某种治疗用药计划或评价。而药学服务是通过公众与药师零距离的沟通交流,解决用药问题,真正使药学人员的职业与公众健康生活联系起来。
  3.临床药学是医院药学服务的一个部分,而药学服务是医院药学服务的全部。
  临床药学从一开始就朝着专业化的方向发展。临床药师的业务
面也比较局限,分专业和专科。药学服务强调全体药师的集体参与,所有药师都要围绕公众健康工作。药学服务在药物治疗过程中不是一次性的,而是连续不断的,包括病人出院后,社区药房的药师负责病人的药学保健服务任务。药学服务不是医院药师的专职,而是全社会药师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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