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工作守则及考务培训
时间:2015-06-04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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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新兴职业学院251职业技能鉴定所
一、时间要求 
201567上午(星期日)早8:20 以前到达251所办公室领取《试卷、考生签到表、考场简况表、考场规则等》相关考试资料,830分前进入考场,迟到者将取消下次考评资格,并由交由“督查处”进行处理。    
二、开考前要求  
1 考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251所必要的培训,上岗时必须佩戴考评人员胸卡,监考人员也必须佩戴监考牌,在工作中必须严守考试秘密,不得回答考生考试相关卷面内容问题。
2、考评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岗位上工作,听从指挥,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考场规则,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的正常进行。
3、清场教室彻底:监考教师到达考场后做好清场工作,桌仓必须清空,讲台等台面物品摆放整齐,收缴学生复习资料,学生复习资料必须统一堆放一处,学生手机一律关机。 
4、审核学生三证:监考教师对入场学生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准考证、学生证进行清查,忘带证件的必须要求学生立刻去取证件,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5、检查考场内座位号是否贴好,考生是否对应座位号就座,同时在考场黑板上写明“考试起止时间”“考试职业(工种)及等级名称”“考试科目(理论)”
6、启封试卷:监考教师启封试卷前向考生展示密封情况,启封后核对考试职业、等级与试卷标签上的是否一致,如有问题及时与251所“工种”负责人联系。
三、考中要求    
1、开考指导学生在试卷上填写试卷信息(单位名称、姓名、准考证号、年级专业班级等,并对填写情况进行检查。单位统一写: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2、严肃考场纪律:监考人员不得接打电话或无故离场,必须在考场内不断来回巡视。对违反《考场规则》的苗头现象要及时予以警告和制止,对违纪舞弊事件要按照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其他突发问题及时与251所负责人联系。 
3、开考30分钟后,迟到学生不得进入考场,将缺考考生准考证号填写在“考场简况表”上。
四、考试结束要求
     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监考人员必须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顺序进行清点、收卷,试卷、考生签到表、考场简况表必须交到251所负责“工种”的工作人员手中进行清点、验收无误后,进行试卷封装,监考员须在试卷封面上进行签名 
五、251职业技能鉴定所考试负责联系方式:
    考:李艳梅副院长(13108851708
主考助理:王永平处长(13529016586
六、本次考试试卷发放、清点验收负责人:
尹学飞(负责:中、高级医药商品购销员)
和德林(负责:中级计算机操作员)
 兴(负责:中、高级按摩师)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251职业技能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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