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组织申报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如下:
一、请申请人认真研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附件1),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其要求,符合条件的再进行申报。
二、申请人于2021年3月5日前将个人职称、科研履历、拟申报项目等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质量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的后续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请下载《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请书》(附件2)和《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活页》(附件3)按要求进行填写,A3纸打印,中缝装订。并于2021年3月24日前将《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一式6份和电子版(Word格式)材料报送到质量管理办公室。过时不予受理。
四、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将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余朝良
电 话:13769136005
附件:1.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