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条例
1、升降国旗时必须着装规范:绿色军常服,白衬衫,领带,黑皮鞋,白手套。任何人不准佩戴耳饰,戒指,或其他任何饰物。男生不得留胡须,不得剃光头,头发不得长于毛墙外3公分。军礼服内不得加穿毛衣及长裤,必须系腰带。
2、服装由个人负责:衬衫和黑皮鞋,应保持,严禁不洁服装升降国旗。服装除正常耗损外如有损坏或遗失必须照原价赔偿。
3、升降国旗时应保证帽徽端正,勋带笔挺,无外衣口袋盖未翻出的情况。出教学楼宿舍后必须戴好军帽。
队列条例
一、 总则
1、 坚决执行命令,严格遵守规定,做到令行禁止。
2、 着装整齐,姿态端正,动作精神,态度认真。
3、 自觉遵守队列纪律,按照规定的位置排列,注意听口令,动作协调一致,准确迅速,保持对整齐,气氛庄严。
二、 升旗动作要求
1、 升旗时,旗手负责挂旗及送绳系统左侧护旗手负责拉绳,右侧护旗手负责托旗,甩旗后目视前方行军礼。
2、 升降旗时及日常存放过程中,不得使国旗触地,
纪律条例
1、 升旗时由班长负责记录考勤。男生早7点未到团委办公室,仪式开始后仍未到现场者视为逃避现役一次。有人迟到者或服装严重不整者及其他特殊情况时班长应安排其他队员补入升旗组,参加升旗。
2、 到达操场后由班长检查内务,全组人不得脱帽,打闹。
3、 国旗取出,扛至操场。仪式结束后,待旗手就位,班长带回。
4、 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向班长,或副班长请假,否则无论病假事假一律按无理由逃避现役扣0.5分。
5、 接受请假人必须安排替补。
6、 每人累计10分,扣3分以上者。全班通报,警告一次。扣5分以上者,综合评估的加分中扣1分,全年扣2分一下者授予“国旗班优秀升旗旗手”称号。
7、 开会没有请假未到或迟到者两次以内班内批评,三次给予警告,四次者酌情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国旗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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