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班章程
时间:2011-10-09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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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旗法相关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国旗班是由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校党委领导,在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校团委指导下,成立的学生组织,负责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日常的升旗任务,和校团委安排下的其他非常务性质的工作。
二、国旗班队员是通过各个学院推荐和校团委面试选拔产生的,队员要求品学兼优政治素质过硬。
三、国旗班设班长一名,副班长两名。队长负责学校常务升旗工作的检查语督促,部署、资源分配和人员的调动等事宜的具体措施;和解决特殊情况和特发事故;与指导老师保持联系;并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工作的成绩和出现的相应的问题。副班长协助班长完成相应的常务工作、部署、资源分配和人员的调动等事宜的具体实施。两名副班长,一名主要负责内务条列的督促和管理,检查队员的按时到岗,不迟到,不缺勤,不旷勤,(迟到两次或无故缺席一次者,给予停职检查两周处分。迟到四次或旷勤,两次者,给予除队籍处分)。另一名主要负责队列条例的督促和管理,安排国旗班每周的训练任务,和检查训练的结果,对每周升旗的队员进行技术的考核打分。
四、作为国旗班队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并严格遵守《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国旗班日常工作条列》。
五、作为国旗班队员,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出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队员资格。
六、升旗仪式;
1每周一将安排全院参加,由学院学生会负责组织。
2每周五降旗时,当周的升旗手到位,班长排好下周升旗的人员名单由当周升旗手将国旗和音响设备转交给下周升旗手。
七、例会制度
国旗班成员例会为每月一次,每月第一周星期五晚上七点。
八、奖励制度
根据副班长统计的专业技术考核分数和平时到勤打分综合评比,“优秀升旗手”每学期评一次。并设有“优秀护旗手”奖项,名额为3-5人;优秀升旗手,名额为3-5人。
 
国旗班日常工作条例
内务条例
1、升降国旗时必须着装规范:绿色军常服,白衬衫,领带,黑皮鞋,白手套。任何人不准佩戴耳饰,戒指,或其他任何饰物。男生不得留胡须,不得剃光头,头发不得长于毛墙外3公分。军礼服内不得加穿毛衣及长裤,必须系腰带。
2、服装由个人负责:衬衫和黑皮鞋,应保持,严禁不洁服装升降国旗。服装除正常耗损外如有损坏或遗失必须照原价赔偿。
3、升降国旗时应保证帽徽端正,勋带笔挺,无外衣口袋盖未翻出的情况。出教学楼宿舍后必须戴好军帽。
 
队列条例
一、 总则
1    坚决执行命令,严格遵守规定,做到令行禁止。
2    着装整齐,姿态端正,动作精神,态度认真。
3    自觉遵守队列纪律,按照规定的位置排列,注意听口令,动作协调一致,准确迅速,保持对整齐,气氛庄严。
二、 升旗动作要求
1    升旗时,旗手负责挂旗及送绳系统左侧护旗手负责拉绳,右侧护旗手负责托旗,甩旗后目视前方行军礼。
2    升降旗时及日常存放过程中,不得使国旗触地,
 
纪律条例
1    升旗时由班长负责记录考勤。男生早7点未到团委办公室,仪式开始后仍未到现场者视为逃避现役一次。有人迟到者或服装严重不整者及其他特殊情况时班长应安排其他队员补入升旗组,参加升旗。
2    到达操场后由班长检查内务,全组人不得脱帽,打闹。
3    国旗取出,扛至操场。仪式结束后,待旗手就位,班长带回。
4    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向班长,或副班长请假,否则无论病假事假一律按无理由逃避现役扣0.5分。
5    接受请假人必须安排替补。
6    每人累计10分,扣3分以上者。全班通报,警告一次。扣5分以上者,综合评估的加分中扣1分,全年扣2分一下者授予“国旗班优秀升旗旗手”称号。
7    开会没有请假未到或迟到者两次以内班内批评,三次给予警告,四次者酌情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国旗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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