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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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重要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在校生情况,特制订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针对各系、部门执行情况学院将进行不定时抽查,并将执行情况进行全院通报,纳入工作目标考核,望各系部、部门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具体事宜参见附件。
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
1、体育教研组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精神,认真组织体育组老师进行体质健
测试;
2、各系部要严格按照体育教研室的要求执行;
3、各系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好学生进行测试;
4、各系要认真做好本次测试协调和宣传工作;
二、测试时间
从2013年9月开始,10月底结束,各系要对测试与教学工作进行合理的安排。
三、测试对象
全院在校学生。
四、测试要求
1、学生一定要按照测试时间安排表中所安排的时间准时到场参加测试。系部、辅导员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认真组织好学生,提前做好准备活动,避免伤害事故的出现。
2、参加测试的学生测试时带上本人有效证件备查。有效证件包括带本人照片的身份证、学生证和借阅证。对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作弊处理。
3、各班的测试时间和项目相对集中,要求辅导员到场组织学生参加测试。男女生分别按从学号小到大顺序测试,便于登统。
4、测试员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测试过程中要服从裁判,尊重裁判,有问题通过辅导员向体育教研室提出。
5、严格执行免考审批手续,已办理免考手续的学生不参加测试,成绩按规定计算。已办理缓考的学生,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6、临时性伤病请假,需本人申请,辅导员、系部签字,出示有关证明,到公共课程教学部审批。本次测试不受理事假。
7遇到天气等原因需调整测试场地和时间另行通知。
8学院体育教研室负责测试员的培训工作、测试成绩的登统和上报工作。
附件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的目的及意义
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同组织制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经正式发布。这是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措施。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组成部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国家学校体质健康标准》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也是学生毕业的基本条件。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指导思想,强调的是促进学生身体的正常生长和发育,形态机能的全面协调发展,身体健康素质的全面提高和激励学生的主动、自觉地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设立测试选择项目旨在强调全面锻炼身体的过程,有利于督促学生积极地参加体育锻炼;有利于保证体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有利于全面实现体育课程的总目标;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二、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及要求
1、我校《标准》在主管教学副院长直接领导下,由教务处、体育教研室、宣传部、团委、校医务室及各系部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各测试项目的成绩由体育教研室汇总,并按照《标准》的要求评定成绩,确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在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
2、由关祥祖院长为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领导小组组长;李地新副院长、潘琼副院长为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各系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体育教研室负责人组成:李亚明、徐晓路、韦锋、吴宏、杨亚梅、余朝良、张如银、周仔花;并由基础部体育教研室负责具体实施,人员有:李亚明、徐晓路、周仔花、万年科、肖勇、武丽等教师组成。
3、我校《标准》实施对象为高职1—3年级、五年制1—5年级、中专1—3年级。凡我校学生参加《标准》的测试,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和责任,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测试或逃避测试,否则不准予毕业。
4、测试采用开设体育课班级课内外结合、未开设体育课年级由教务处、体育教研室统一安排时间进行。
5、每年测试项目根据教育厅所发文件的要求进行测试,今年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肺活量、视力、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50米、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坐位体前屈。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分及其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良好,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其以下为不及格。每学年评定一次成绩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卡片》。毕业年级的等级评定,按毕业当年的成绩和其他学年平均成绩(各占50%)之和评定。学生达到《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获奖学金,达到优秀成绩者,方可获得学分,对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则学年评定成绩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达到60分为及格,准予毕业;《标准》成绩不及格者,高等学校按肄业处理。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学分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6、奖励与降低分数的办法:
     奖励办法: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奖励5分;
(1)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达到98%以上,并认真锻炼者;
(2)参加校运动会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名次者;
(3)学生体育干部在组织各项体育活动中,工作认真负责者。
降低分数:评价指标中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的得分达不到及格者,对于体育课无故缺勤,一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或因病,事假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1/3者,其《标准》成绩应计为不及格,该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计为59分。
7、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务室证明,体育教研室核准后,可以免予执行《标准》,所填表格存入学生档案。
8、为了维护《标准》的公正、严肃性,对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对弄虚作假、舞弊者的学生将根据情节给予严肃的处理。
9、每学年由体育教研室组织进行《标准》的达标率统计工作,对达标率高的系部及有关班级给予奖励。
10、体育教研室负责建立我校大学生体质与健康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并向各系部和职能部门提供参考信息,为增进学生健康提供管理和决策依据。
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时间:
从9月上旬正式开始进行测试, 2013级新生在体育课堂上进行测试,10月底完成所有测试工作;2012、2011级老生于10月初完成所有测试工作,在10月底之前完成所有测试数据的录入电脑及上报工作。
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责任分工:
1、体育教研室负责建立受测学生数据库、做好学生的身体素质指标测试工作,并按照《标准》要求评定成绩、确定等级,于2013年10月底以前完成全院所有学生测试成绩的汇总,上报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同时,我院委派体育教研室主任周仔花老师参加9月下旬省厅组织的测试和上报工作培训。
2、教务处负责处理因《标准》成绩不及格者的肄业事宜。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达到 60 分为及格,准予毕业。对《标准》测试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补考仍不及格,则学年评定不及格,按肄业处理。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
3、各系部及班主任(辅导员)负责测试期间组织好各系部学生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项目进行测试工作。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二○一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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