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其中第五条修改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将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为国家法律规范。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共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的通知》安排,成立了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党的教育方针宣讲团。为扎实做好宣传宣讲工作,校党委认真筹划、精心组织,为全体宣讲团成员举办了“党的教育方针 民族复兴大计”示范课展示活动,并在课后进行了教学经验分享。
9月15日,学校党委书记张毅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关祥祖带头走进课堂,走上讲台,分别为对接联系的班级学生开展党的教育方针第一讲,激荡起青年学生的强烈共鸣和奋进力量。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宣讲会不仅使他们对党的教育方针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同时也为大家的大学生活树立了目标、明确了方向、点亮了希望,将努力学习专业技能,锤炼品德修为,书写无悔青春的奋斗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