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兴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方案
时间:2021-09-28    查看次数:     
T 浏览字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202110号)、《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增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及早筛选有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的学生,开展相应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经研究,定于928日至1015日对2021级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艳梅

副组长:徐晓路、耿洁

成 员:

刘俊麟、胡东、李艳强、杨黎、李洋、杨俊、王涛、刘春燕等全体21级新生班级辅导员;学生发展中心赵海涛、杨永青、施燕霞、谭字老师;基础部邢涛、宁功林、王宇、师正林、陈兴、赵树明、李加飞、沙峻澧等全体计算机老师

办公室设在学生发展中心,由徐晓路任主任,具体负责心理健康普查事宜。

二、工作安排

1.普查范围

在我校三个校区就读的2021级新生(包括高职大专、五年制大专、中专)

2.确定普查量表

根据我校学生的年龄及心理特征,此次新生心理健康普查选定测评量表为《90项症状清单(SCL-90)》(高职大专新生适用)和《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表(UPI)》(中专及五年制大专新生适用),用于筛查有心理问题及心理障碍的学生群体。

3.导入信息及督导完成进度

1)为确保2021新生信息的准确性,请各班辅导员准确填写《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人员信息表》并由大学生工作部汇总至学生发展中心,学生发展中心将根据大学生工作部报送的2021级新生信息分类导入心理测评系统数据库,设置量表,并为新生开放测评权限和匹配量表。

2)学生发展中心心理测评系统的管理员随时查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情况,与大学生工作部对接督导未测评学生按时完成测评。

4.时间安排

此次普查高职大专学生在机房施测,五年制大专和中专学生在手机端施测。

高职大专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利用晚自习时间,由辅导员统一带领到学校机房进行现场施测。学生发展中心老师现场进行介绍,计算机老师现场指导学生完成网页登录及网络维护等工作。

五年制大专学生,由各班辅导员利用自习课或晚自习时间,统一进班级现场组织和指导学生使用手机端完成登录及施测过程。

为避免大量学生同时登录导致测评系统无法运行情况的发生,要求新校区于928--30日完成普查,水海子校区于108--13日完成普查,白沙河校区于1014—15日完成普查。

5.普查流程

1)登录测评:各心理健康教师、新生班辅导员根据《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须知》中的具体说明,指导学生完成上机测评和手机端测评。

2)数据统计:学生发展中心在测评结束后集中处理各二级学院学生测评数据,为2021级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筛选预警学生。

6.后续工作

1)学生发展中心将根据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结果确定预警学生名录,形成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报告,并提出2021级心理健康教育的合理化建议。

2)学生发展中心针对筛查结果分别向各辅导员进行反馈,各辅导员和心理咨询老师须对此类学生进行约谈、跟踪,填写《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学生心理成长档案》及《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心理预警学生约谈表》,所有档案及约谈表交由学生发展中心专人负责、妥善保存。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此次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大学生工作部各新生班辅导员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测评前向学生讲明心理健康普查的目的、意义,使学生积极配合,以保证心理健康普查工作有序进行和圆满完成。同时,要客观对待心理测评结果,目前研制的心理测评量表仍有其局限性,心理测评结果又因受诸多因素影响,会出现“假阳性”、“假阴性”等情况。被筛查出来的学生,未必都有心理问题,而有明显心理问题的学生可能因个人有意躲避而未被筛查出来。所以心理测评结果仅能作为判断学生心理健康与否的辅助手段和参考依据。

2.认真组织实施

新生心理普查由学生发展中心予以指导,大学生工作部各新生班辅导员负责组织实施。各新生班辅导员根据普查方案和普查须知制定本班心理健康普查方案和具体安排表,并提前将普查须知传达到每一位2021级新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测评。

3.加强指导

测评过程中,学生发展中心各校区心理健康教师要在机房巡视和指导,督察学生的答题情况,指导学生把所有题目做完后方可交卷。漏答或不答均视为未完成答卷,要让学生及时改正,否则将影响测评效果。

4.做好保密工作

依照心理健康工作的特殊要求,对每个学生的心理测评结果要做好保密工作(仅限相关工作人员知道),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别是对筛查出的预警学生名单要严格保密。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心理健康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2021922

上一篇: 团结合作砥砺拼搏共创佳绩——辅导员团队建设活动
下一篇: 心理健康教育:如何减少偏见的产生?
中心简介  |  工作动态  |  教学培训  |  教育活动  |  心理咨询  |  危机预防与干预  |  心灵成长  |  科研动态  |  下载专区

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水海子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电话:0871-68625588 68625589(传真)

移动微信
学院微站
Copyright©2010-2012版权所有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滇ICP备12006809号-1 云教ICP备1206019 滇公网安备53010302000938号
技术支持:奥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