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上学期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评委守则
时间:2019-10-30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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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不循私情、廉洁自律。

二、评委在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下开展裁判工作;评判时,精神饱满、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佩戴好相关证件。

三、努力钻研业务,熟悉竞赛规程,正确掌握评分标准。

四、保守竞赛秘密,严肃赛场纪律。

五、在竞赛中,评委应及时发现、纠正和制止选手的违纪违规行为,避免出现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或者设备设施损坏的现象。

六、严格执行竞赛规程,除应向参赛选手宣读竞赛规则(须知)外,不得向参赛选手暗示或解答与竞赛有关的内容。按相关规程、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做到公正、公平、真实、准确。

七、评委在评判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公布评奖结果前, 不对外透露参赛选手得分情况。

八、评委应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增加团结、不搞派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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