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奖励在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实践中取得教学成果的个人和集体,总结和推广我校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成果,根据《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新职院〔2020〕8号)的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校级教学成果申报条件
1.在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专业课建设、探索“课程思政”、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强化实践教学、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产学研协同育人、优质资源共享、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学风建设等教学管理方面取得的成果。
3.教学成果应针对当前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4.所申报的教学成果应是近五年,且经过二年及以上的实践检验,实践检验日期截止2019年12月31日。
二、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申报条件
1.成果可以以个人或集体(课题组)的名义申报,集体申报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每人参与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1项。
2.列入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3个,申报与外单位合作的项目应是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
三、申报材料报送
1.申报人请认真填写《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教学成果配套材料应包括:
(1)申请教学成果奖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2)方案的实施过程纪要和相关原始材料;
(3)反映该项改革成果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或经验总结;
(4)由学校组织的同行专家或行业企业专家对该项成果应用效果及价值的鉴定意见;
(5)实物性成果(包括自主研发的实验实训设备设施、软件、教材、课件、题库、影像资料等);
(6)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请装入档案袋内)
3.各分院(部)对本部门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然后将推荐材料一式5份,于2020年4月2日前上报质量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