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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0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时间: 2011-01-06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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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
    2010年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在各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全院师生员工的精诚协作、勤奋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学院在本年度被省民办教育协会评为“优秀普通高等学校”。为了总结经验,推进工作,学院决定对2010年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优秀成果进行评选表彰。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
(一) 评选对象:在本年度中有显著成绩的系、部、处、室及相关实践与服务机构。
(二)评选条件:对部门和本职工作认真负责,积极配合学院领导工作,积极主动与部门之间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严格按照学院要求努力工作,反思问题,抓出成效;认真组织交流研讨,创建教学共同体,发挥师生互动、互助的集体和团队作用,建立“以人为本、以校为本”的工作机制和以师生为本的专业发展模式,有措施、有经验、有成果。
(三)每个先进集体要按要求报送申报表和先进材料(一式两份)。
二、先进个人
(一)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热爱祖国,从平时的言论、行动上得到充
分体现。
2、关心政治,热爱学习,积极参加各种政治活动,思想敏锐,发言积极,不参与落后的、消极的言论和活动。
3、胸怀坦荡,行为高雅,热衷于用知识改变命运、以读书充实人生。平时注重阅读进步书籍,观看主旋律作品。
4、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不仅爱岗敬业,圆满完成本职工作,而且在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方面起到典范与表率作用。每一个人都能做多面手,既能教书又能育人。个人气质好,提得起来,放得下去,有良好的个人整体形象。
(二)先进个人评选要按照要求报送申报表和个人先进材料(一式二份)。
(三)、申报名额:每个部门按照人员编制的多少酌情申报1到2名。
 
    此次评选表彰以申报材料为标准进行评选,评选为优秀和先进的由学院在年终总结大会上公布表彰。望各部门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并把评选结果和申报材料于2011年1月10日前送交学院办公室。
 
 
附件一(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二(个人先进材料事迹表)

附件二(先进集体申报表)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201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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