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近日,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召开《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章程》解读学习会议。会议旨在通过深入解读学校“基本法”,将办学治校的先进理念转化为全体教职员工的行动自觉,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在法治化轨道上高质量发展凝聚共识、筑牢根基。会议由党委副书记李晓艳主持并负责学校章程解读。
会议伊始,李副书记强调了学校章程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的纲领性地位。作为云南省老牌的医药类高等职业院校,云南新兴职业学院自1994年创办以来,始终秉持“技能决定一生,道德决定一世”的办学理念,历经三十余年的发展,已形成以医药类专业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正处于内涵式发展关键期的背景下,学习贯彻《章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会上,李副书记以严谨的逻辑和生动的案例,对《云南新兴职业学院章程》进行了系统深入地解读。讲解内容首先回溯了章程的制定背景与立法依据,指出章程不仅是学校依法申请设立、取得法人资格的必备法律文件,更是连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与学校内部管理规则的桥梁,是学校自主办学、实施自我管理的“基本法”。
随后,解读围绕章程的核心要义展开,重点剖析了学校的办学定位与培养目标。授课人结合学校“素质教育、技能教育、特色教育”的办学宗旨,详细阐释了章程中明确的“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根本问题。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匠心报国”的校训,致力于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精湛技术技能、深厚人文素养的医药卫生人才,这既是对“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的生动实践,也与学校厚植红色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底蕴的树人特色一脉相承 。
会议指出,章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性在于执行。全体教职员工要将章程作为思考工作的起点、处理事务的依据、衡量成效的标尺。通过此次系统学习,全体与会人员对学校的发展方向和治理逻辑有了更为清晰的认知。大家一致认为,章程不仅规范了办学行为,更凝聚了全校上下关于“建设什么样的大学”的共同理想。
图:党委宣传部
文:校办
初审:李荣富
复审:李晓艳
终审:杨正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