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部认真结合学院考务相关规定,积极进行系部讨论后,现将有关我系部缓考学生的成绩评定具体管理细则、相关制度通知如下:
(1)“缓考学生”的认定:该类学生因为家中突发急事、因病住院等突发事件不能正常参加学期末的期末考试,并且由个人或者其同学、带班辅导员提出缓考申请,申请书必须经过带班辅导员审查批准签字,到学院教务处申请(特殊不可抗拒原因可以到系部申请),申请书必须由教务处领导(或者系部领导批示),系部备案,方可认定该类学生为“缓考学生”。因病者必须附上相关疾病证明材料申请书方有效;
(2)“缓考学生”认定时间:学生缓考申请必须在期末考试之前或者考试期间进行申请,学院统一考试时间结束后申请均为无效申请,跟正常补考学生同等管理办法。
(3)“缓考学生”被认定后,第二学期可申请进行学期末考试,考试跟补考及缺考学生同步进行,但是该类学生考试结束后的科目总成绩是期中成绩的15%+平时成绩的25%+卷面成绩的60%,而补考及缺考学生只要卷面成绩。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系部的考务工作,特此通知,希望各位老师严格执行此规定,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把关记录学生成绩。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医学康复系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