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等职称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对照《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新职院〔2022〕139号文件),经本人申报、各二级学院(部门)审核推荐、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审核,我校陈光明等7位同志具备参加副教授职称评审的资格,拟上会,现分别在学校官网首页和校园公示栏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监察处、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举证举报。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线索或相关支撑材料。举报反映的情况经核查属实,将取消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学校将提交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副教授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职称资格评审。
监察处:0871-67427879、18387116878;
邮箱:651107781@qq.com
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15969423513
举报地点:新校区仁德楼202室;水海子校区行政楼207室
附件:公示人员名单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2023年9月27日